驻加拿大使馆发言人就加方涉黄之锋案错误声明答记者问:加方伙同个别国家公然干预香港司法,干涉中国内政,中方对此强烈不满、坚决反对


11月8日,驻加拿大使馆发言人就加方涉黄之锋案错误声明答记者问: 问:11月6日,加拿大外交部与美国、英国、澳大利亚等国家外交部门就黄之锋案量刑裁决发表联合声明。中方对此有何评论? 答:加方伙同个别国家发表所谓联合声明,对香港特区法院就黄之锋案依法作出量刑裁决指手画脚,公然干预香港司法, 干涉中国内政,中方对此强烈不满、坚决反对。 香港是法治社会,有法必依、违法必究是基本原则。黄之锋长期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,香港国安法实施后仍不收手,其行径严重损害国家主权与尊严,危害香港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与社会长治久安。黄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无从狡辩、选择认罪。香港特区法院依法公正审理并作出量刑裁决,不容置喙。 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,不容任何外部势力干涉。香港国安法公布实施以来,香港法律体系更加完善,社会更加安定团结,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。 中方要求加方停止包庇反中乱港分子,停止干涉中国内政,切实尊重中国主权和香港法治。 前“香港众志”头目黄之锋,被控香港国安法下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罪,他早前承认1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,法官谭耀豪11月5日上午9时半在高等法院判刑,黄之锋被判囚10年。 黄之锋早前已因“串谋颠覆国家政权”罪,于2024年11月19日被判囚4年8个月。2025年6月,他于狱中再被控勾结 外国势力 一案。 根据香港国安法,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一经定罪,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若属罪行重大,则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终身监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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